l 清髓性预处理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100 mg/m2/天,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第0天)前连续2天(第-3天和第-2天)静脉(IV)输注,每次输注30分钟以上。对于体重超过理想体重130%的患者,应该根据校正的理想体重计算体表面积。
l 姑息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16 mg/m2,每2周给药1次,单次输注时间大约15-20分钟,连续给药4次,待血象充分恢复后每4周给药1次。
l肾功能损害剂量调整:
作为清髓性预处理治疗:无需调整剂量。
姑息治疗:对于肾功能损害(BUN≥30mg/dL)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接受本品作为姑息治疗时应考虑将剂量减少至50%。
配制和注射说明:
本品对光敏感,使用前应保存在原始包装中。不要将本品与其它品牌盐酸美法仑注射用药物混合。
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性药物,应遵循特殊的操作程序,并需按照当地有关的细胞毒性药物处置法规销毁。
1. 采用0.9%氯化钠注射液8.6mL溶解本品,配制成浓度为50mg/10mL(5mg/mL)的美法仑溶液。本品溶解后在冷藏温度下(5℃)可稳定保存24小时,在室温下(25℃)可稳定保存1小时。
2. 计算患者所需本品的体积,从瓶中抽出相应体积。
3. 将本品要求的体积加入到适当体积的0.9%氯化钠注射液中,配置成终浓度为0.45mg/mL的混合溶液。本品的混合溶液在室温下可稳定保存4小时。
4. 通过注射孔或中心静脉导管输注30分钟以上。
本品注射时外渗可导致局部组织损伤,不可通过外周血管直接给药。通过导管将本品缓慢输注到中心静脉。
只要溶液和容器允许,输注前应当目视检查颗粒和变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