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泽宇药业二分公司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1年,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约80亩建设“泽宇药业二分公司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1561万元,主要建设2个原料药车间(6条原料药生产线)和3个中试车间(7条中试线),配套建设溶剂回收车间、危险品库、储罐区等储运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原料药培美曲塞二钠、阿曲库铵、碘克沙醇等35724kg/年的生产能力,同时实现中试研发戈舍瑞林、醋酸兰瑞肽、亚胺培南、厄他培南钠、西司他丁钠、达托霉素、硫酸多粘菌素、马来酸麦角新碱。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了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市环审批[2021]21号)。
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初开工建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受新兴医药市场的影响,且原审批品种太少不利于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公司决定调整产品方案及中试研发内容,与国内国际市场及研发接轨,在原审批设备不变的情况下生产甲氨碟呤、氨磷汀、左亚叶酸钙、吗啉硝唑、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脱氧胆酸、醋酸兰瑞肽等12个产品41191.4kg/年的生产能力,并进行奥利万星、异甘草酸镁、盐酸尼卡地平、枸橼酸伊沙佐米、异麦芽糖酐铁、硫酸多粘菌素B、马来酸麦角新碱等7个品种的中试研发。
由于新增药品品种导致新增污染物排放,对照《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已构成重大变动,故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委托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泽宇药业二分公司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变动内容重新开展环评并进行申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泽宇药业二分公司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内遂高速公路以西、横四路南侧、纵一路西侧
占地面积:80亩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38264.46m2,建设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库房、罐区等。生产甲氨碟呤、氨磷汀、左亚叶酸钙、吗啉硝唑、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脱氧胆酸、醋酸兰瑞肽等12个产品41191.4kg/年的生产能力,并进行奥利万星、异甘草酸镁、盐酸尼卡地平、枸橼酸伊沙佐米、异麦芽糖酐铁、硫酸多粘菌素B、马来酸麦角新碱等7个品种的中试研发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污染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物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各车间工艺废气、危险品库及储罐区废气、投料粉碎包装粉尘。各生产车间废气含有二氯甲烷的废气经两级深冷预处理后与其它有机废气一起经“酸液喷淋+碱液喷淋+汽水分离+大孔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品仓库和储罐区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分子筛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污染物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污、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本项目废水将全部排入泽宇一分公司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泽宇一分公司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站,排放标准执行公司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标准水质要求。其中,高浓度废水处理能力为100m3/d,高浓废水经过“铁碳微电解+芬顿+絮凝调节”处理后与低浓废水及生活污水混合经过“水解酸化+厌氧+缺氧+一级接触氧化+一级沉淀+二级接触氧化+二级沉淀”后达协议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内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污染物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工艺产生固废、废液、布袋除尘器药尘、危险品库溶剂废转运桶、废活性炭、精馏废液等危废外委处置;厂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包装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
噪声的治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降噪和隔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降低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联系人:韩琦
联系电话:18990577236
邮箱:qi.han@huiyupharma.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4栋11层
联系人:邬工
邮箱:1439077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以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第二次公示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泽宇药业二分公司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2023年4月20日